【集萃網觀察】印花與染色的不同之處在于以下幾個方面。 (1)在印花與染色操作中,染色加工用的是染料水溶液,一般不加增稠性糊料或僅加入少量糊料;而印花用的是色漿,色漿是在染料溶液或分散液中加入較多的增稠性糊料調成的具有一定黏度的漿狀物,以防止印花時由于花紋滲化而造成花型輪廓不清、花型失真以及印后烘燥時染料的泳移。 (2)染色時染料濃度一般不高,染料溶解問題不太大,通常不加助溶劑。印花時色漿中的染料、化學助劑的濃度比一般染浴中的濃度要高得多,加之含有大量糊料,造成了染料溶解困難,所以印花漿中要加助溶劑如尿素、酒精、溶解鹽B等。 (3)染色時(特別是浸染),織物在染浴中有較長的作用時間,使染料能較充分地擴散、滲透到纖維中去完成染著過程。而印花時染料在漿中,不易擴散滲透,所以印花后要經過后處理的汽蒸或焙烘等手段來提高染料的擴散速率,幫助染料染著纖維。 (4)染色時如果需要拼色,一般要求用同類型染料進行拼色,很少用兩種不同類型的染料拼色(染混紡織物時例外)。而印花則可以在同一紡織品上采用幾種不同類型的染料進行共同印花,如:涂料與不溶性偶氮染料同印、活性染料與不溶性偶氮染料同印、活性染料與快磺素同印、不溶性偶氮染料與縮聚染料同印等,有時也可在同一色漿中采用不同類型的染料進行同漿印花,如:涂料與不溶性偶氮染料同漿、分散染料與活性染料同漿等。再加上有拔染印花、防染印花和防印印花等多種工藝,因此印花工藝設計有別于染色。印花工作者必須深刻認識各種染料和助劑的特性,利用染料和助劑相互問的矛盾和相容性為產品服務,印制出一些具有特殊風格的印花產品。 (5)印花和染色所用染料大致相同,但也有一些是專門用于印花的染料,如印花用活性染料(國產P型活性染料等)、穩(wěn)定不溶性偶氮染料、可溶性還原染料等。 (6)印花織物有白地印花,或拔白、防白印花的產品,因此要求印花布半制品前處理類似于漂白布半制品的白度要求,印花后一般還要吃漂水,而染色布半制品對白度要求較低,尤其是染深濃色時前處理可以不漂白。 (7)染色時對織物的緯斜控制要求不高。印花時則不能有緯斜,尤其是對格子形、橫條形、正方形或人物類等花型,對半制品緯斜要求很嚴格,對織物的門幅也應有一定要求,以免在印花后拉幅時產生花斜和織物上花紋圖案變形。 (8)染色半制品要求有較好的毛細管效應,以利于染色時染料向纖維內部擴散、滲透。印花加工時,印花和烘燥是連續(xù)的,染料作用時間短,又要求印花處花紋色澤均勻、輪廓清晰、線條光潔、沒有斷線。因此,對印花半制品而言,不僅毛效要均勻且具有良好的“瞬時毛效”,而且前處理加工每一步都很重要,只有獲得良好的半制品質量,才能保證印花質量,因此印花半制品的前處理要求比染色半制品要高。 (9)印花對坯布疵點的掩蓋性比染色好,尤其是一些紊亂花型對有的坯布織疵具有良好的掩蓋作用。 (10)對有色紡織品來說,染色制品要求色澤均勻豐滿,鮮艷透芯,而印花制品則要求圖案明朗大方,花型輪廓清晰,花鮮地白,色澤飽滿,具有藝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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